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9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开展我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自治区成立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详见附件1)。
二、我区评选推荐工作的范围、条件、程序按《通知》执行。
三、全国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是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工作者、6名劳动模范。根据我区实际,要求各
市及区直有关单位分别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名候选劳动模范
(或1名候选先进工作者)。各物流企业及相关单位也可向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自荐,经广西物流与采购联
合会审核后向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要在所在单位公示时间5个工作
日,公示后按规定逐级上报。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对象进行评审、票决,确定拟推荐名单,完
成预审、公示等程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审批。
四、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评选的有关材料、表格,并于2019年9月10日前报自治区评选推
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资料可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http://www.chinawuliu.com.cn/下载)。
五、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0771-2283098 15994361686
冯春美 0771-6760760 13877121133
邮箱:gx5679@163.com
传真:0771-6760756
地址:广西南宁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2308
附件:1.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
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