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及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2〕33号)文件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物流及相关企业评估工作。
目前,广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物流企业发展,自治区政府,南宁市、桂林市、来宾市政府已正式对外发布获评的A级企业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4),不同程度对获评企业进行奖励。为进一步宣传贯彻《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等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推动我区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项物流及相关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各标准可向标准出版社或当地质量监督检疫部门指定机构购买,也可向各地方评估办索取。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中央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申请,地方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评估办)申请,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向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1—5A级或1—5星级的企业均应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方评估办初审,地方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企业注册所在地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由中物联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申报这两五项评估的所有通过中物联评估办审核的企业申请,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及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对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选择地方评估办时选择“广西评估办”),待1—2个工作日后账号审核通过,企业可登陆系统选择好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打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相关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
(二)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
http://sv.chinawuliu.com.cn
(三)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http://ll.chinawuliu.com.cn
(四)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
http://gyl.chinawuliu.com.cn
(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
http://wlhy.chinawuliu.com.cn
五、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其中申报5A或5星级评估企业资质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服务号:138 7714 7766(微信同号)
冯春美 0771-6760760 138 7712 1133(微信同号)
梁秋季 0771-2282678 183 7765 7662(微信同号)
E-mail:gxpgb31@163.com
请各物流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第三十四批物流及相关企业评估工作,共同推动广西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自治区相关扶持政策文件
2.南宁市扶持政策文件
3.桂林市扶持政策文件
4.来宾市扶持政策文件
5.A级企业评估标准
6.星级冷链评估标准
7.供应链企业评估指标
8.质押监管评估标准
9.网络货运平台评估标准
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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